close

1年內先買後賣 仍享10%土增稅

2010/04/07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民眾可能採取「先買後賣」的方式換屋,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昨天說,財政部昨天新規定,民眾只要在買新屋後1年內賣掉舊屋,仍可適用「一生一屋」,適用10%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許虞哲說,土增稅10%優惠稅率原本只有「一生一次」;但為了滿足民眾的換屋需求,政府去年底修訂土地稅法,只要符合「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規定,也就是名下只有一間自用住宅,即適用「一生一屋」的土增稅優惠,稅率從最高40%降為10%

不過,考量國內民眾換屋時,可能「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一旦透過「先買後賣」換屋,會因為名下同時有2屋,無法適用10%優惠稅率。財政部已發布解釋令,「先買後賣」的民眾,只要在房子完成移轉登記日起1年內,出售原有自用住宅用地,土增稅也只需繳10%

轉寄此頁面

關閉

銀行貸款 老師~專業理財規劃一次幫您搞定貸款麻煩事
任何有關銀行貸款疑難雜症相關問題歡迎隨時留言與我聯繫討論
免費諮詢電話:0800-055-098

免費線上諮詢MSN : moneyhome6608@hotmail.com

一通電話 專家解說 立即評估 全省服務 通信辨理

★汽車、房屋鑑價 財務診斷 免費實施中
★專業經理人為您一對一服務
誠信專業是您最佳的選擇
服務項目:
銀行貸款 信用貸款 整合負債 通信貸款 軍公教貸款 500大企業 上市櫃員工 代償
房屋貸款
 
轉增貸 整合負債 房屋買賣 預售屋全貸 二胎貸款 套房貸款 法拍代墊
企業貸款
攤販貸款  頭家貸 自營商貸款 負責人信貸 創業貸款 微型貸款 融資票貼
汽車貸款
中古車貸款 計程車貸款 公司車貸款 營業車貸款 貨車貸款 代償當鋪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oansist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